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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5月1日增值税问题的倡议

关于5月1日增值税问题的倡议

* 来源 : 宁波市口岸协会国际联运分会 * 作者 : grandadmin * 发表时间 : 2014-05-05 * 浏览 : 0
关于5月1号增值税问题,为避免各单位遭受税务风险,就有关增值税问题发表以下倡议:

1、从5月1号开始的任何物流行业业务,均需要向客户征收增值税,如果客户不接受增值税的业务,只能向船公司申请第三地付款,由此产生的船公司手续费和汇费倡议均由客户承担。各船公司付款买单的方式要求、账期依照各船公司的签单期规定执行。

2、所有申请第三地签单的业务,倡议各单位要求客户保证开船后七天内付款签单,不接受因为任何原因拒绝签单,造成各会员单位在第三地滞留大量提单,以导致船公司对于各单位的惩罚。

倡议各单位未申请第三地付款的业务,无论任何形式的运费支付方式,按照税务局规定一律需要向客户征收6.83%的税金。

以上倡议仅供参照,希望最大程度地避免产生税务风险。